在乐坛上,斯塔克是与罗斯特罗波维奇齐名的大提琴演奏家,他的演奏追求质朴、刚劲,更以演奏巴赫“大无”组曲而闻名于世,但是在今日将介绍的这张专辑中,他那泰然自若的运功和非凡的演奏技巧,无时无刻不触动着听者的心弦,让人不禁感叹:“听斯塔克的演奏配资交易网,又怎能只听他的巴赫”!
本辑中,收录以浪漫、抒情和极富高难度演奏技巧,被誉为“十九世纪特别伟大的大提琴协奏曲”——德沃夏克《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另一首,舒曼《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也同样是对演奏技巧极具挑战性的作品,与前者互相辉映。
但是对作为14岁就已经能在舞台上完整演奏德沃夏克《大提琴协奏曲》的斯塔克而言,当他于上世纪90年代再度演奏起这首作品,他的演绎以及对作品的掌控已是相当得心应手。
斯塔克6岁开始学习大提琴,11岁就在李斯特音乐院举行独奏会,14岁登台演奏德沃夏克《大提琴协奏曲》,年幼时便被视为大提琴天才的斯塔克一直不断在学习与演出中积累经验,耗费比其他同行更多的时间精进技巧,甚至到了让许多不演奏大提琴的人都无法理解的程度。
展开剩余76%他会非常用心地练出一套如何在指板上移动而不会发出手指与琴弦摩擦声音的方法,即使这是其他大提琴家都不在意的杂音。而正是因其一向追求完美的态度,从而使得他拉奏出的大提琴音色总能如同雕凿到完美的钻石一样无瑕圆润。
同时也因为他拥有深厚的演奏功力,令他在演奏时可以尽量减少揉音,而不像个别大提琴家需要靠揉音来掩盖音色不美的问题,即便这有时会令人认为他的音色太过于干涩,但他在演奏时,能为作品的每个乐句都构思出不同且具有个性和故事性的音色与句形,足以令人忘记他的些许不足。
另外他还会考虑到结构和时代问题,进而赋予其演奏时对于音色的选择与弓法的使用,这种严谨的态度,也让他能够理性地演奏出每一首作品。
本辑中,斯拉特金指挥圣路易斯交响乐团和戴维斯指挥班贝格交响乐团的协奏亦不能忽视,他们的诠释较好地表现出乐曲的独特韵味,与斯塔克默契配合,给予其最坚实的协奏支撑。
德沃夏克《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
《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作于1895年,是德沃夏克为他的好友——大提琴家哈努斯维汉(Hanuš Wihan)所作,此曲不但是德沃夏克的代表作之一,而且也是少数几部广受世人喜爱的大提琴协奏曲杰作之一。
其实,德沃夏克共作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一首是1865年他24岁时所作的A大调,不仅未完成管弦乐部分,也没有编号。另一首就是这首著名的《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此曲不仅是乐迷的心头好,作曲家本人对其更是尤为喜爱。德沃夏克本人说:“每当演奏这首作品,我总是十分激动,对它的价值我从不怀疑”。
《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是德沃夏克停留美国期间的最后巨构,曲中旋律优美,更由于写作于美国,把美国的地方色彩和波希米亚民谣曲调巧妙地融合起来,产生独特的魅力。
此曲内容的深度、鲜明的形象以及交响发展的规模等方面,都更接近于他的最后两部交响曲,表达了作者对祖国和人民命运的思念,此外还包含了作曲家对初恋女友的哀悼,这些复杂的感情交织在一起,予人巨大的感动。
舒曼《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
舒曼的这部大提琴协奏曲反映了他性格中最为动人的一面。从头到尾都是发自内心的典雅。一位作曲家当他的情感出自内心深处,其敏锐的想象力得到最大发挥时,其作品就越感人。
在创作这部大提琴协奏曲的一个月前,舒曼和妻子克拉拉从德累斯顿移居到杜塞尔多夫,他们两人对新的环境满心欢喜,这样欢欣的成果便是其《莱茵》交响曲和这部大提琴协奏曲。
此曲创作于1850年,是舒曼晚年的作品。除了在技巧上为演奏者提供多方面的用武之地外,更为重要的是,作曲家仿佛要通过它表现一个更为深奥而宽广的艺术境界。
乐曲包含了深切、纯真的由衷叙述,坚定、豪爽的热忱气息,如梦似景的浪漫情趣,诙谐、幽默的戏剧情节:实际上这是一首交响协奏曲。它把大提琴和乐队完全糅合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因而对独奏者的艺术修养提出了高的要求,因此人们一致认为能否演奏好这首协奏曲是衡量一个大提琴家在艺术上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
这首作品既是舒曼的典型作品,从广义上讲也是浪漫主义作品的典型之作。协奏曲的三个乐章形成一个连续不间断的整体。在终曲乐章对第一乐章主要主题的详述也是整合大型循环曲式的浪漫派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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